邳州讨债公司近日,宏伟区法院解决一起买卖合同纠纷案件,被告将4万元案款交付给原告,原告撤诉结案。
今年4月,原告某建筑材料公司起诉到宏伟法院,称被告冯某及某建设集团公司在施工中已使用其生产的抗裂防水剂,欠款四年而未支付,请求法院判决两被告给付货款12万元。各方当事人均聘请了律师出庭参与诉讼,法院开庭后双方对涉案货款的证据都不充分,经过承办人徐作英法官释法明理,双方均表示同意调解。后经过徐法官多轮次多种方式的调解沟通,终于在9月13日双方确定了被告需支付4万元货款即解决本案纠纷。为了及时了结纷争,徐法官要求被告方于9月14日将4万元送到法院,要求原告方来法院领取。由于被告在吉林省,路上有所耽搁,徐法官放弃了休息等到了晚上6点半,最终双方进行了交接。在中秋节假期前让原告拿到了钱款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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